近日,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对河南某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工期延误导致的索赔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签订调解协议,顺利解决了矛盾纠纷。
涉案工程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大幅晚于招标文件载明的计划开工日期,后因施工场地延迟交付、政府扬尘管控、异常恶劣天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等导致项目多次停工窝工,致使项目施工时间、市场环境、政府管理等各方面的施工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工料机价格上涨,对项目的施工成本产生较大影响。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赶追进度,导致项目施工成本进一步增加,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赔4500多万,双方多次协商调价事宜未果。
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完工,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共同向中价协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中价协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评审)规则,受理并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考虑到案情争议额较大、案件较为复杂等因素,中价协调解委员会抽选了5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且熟悉工程造价及法律的调解员负责本案调解。由于临近春节,施工企业面临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问题,为了帮助申请人双方尽早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协调调解员克服困难、多次组织调解员加班加点,研判案件情况、分析争议焦点、讨论调解方案。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调解开庭采用现场调解与线上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及三位北京调解员参加线上调解,两位河南本地调解员及当事人参加线下调解。调解员开庭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陈述事实和理由,就关键事实向申请人询问。在调解员耐心说服、反复解释和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下,经过7小时不间断的调解努力,最终促使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本次调解是建设单位第二次向中价协调解委员会申请,是中价协纠纷调解的“回头客”,说明中价协调解委员会确实为申请人妥善化解了矛盾,调解工作获得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共同认可,也取得了调解申请人的高度信任。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始终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模式,宣传推广调解理念,努力打造精干且具影响力、号召力的专业调解员队伍,进一步为行业自治、社会和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