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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价协对北京某施工项目的措施项目费争议进行评审
2020/08/03


近日,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就申请人北京某公司负责的施工项目之措施项目费结算争议一案开展了线上评审,向申请人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书。

涉案工程为一住宅小区项目,申请人与建设单位先签订该项目的框架协议,后又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适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框架协议、施工合同对措施项目费的结算方式的约定前后不一,且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又多次提出设计变更,申请人与建设单位关于措施项目费的结算未能达成一致,向中价协调解委员会提出了评审申请。

根据调解规则及案件情况,中价协调解委员会确定3位涉及法律、工程造价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本案评审专家。案件受理期间,中价协调解委员会与申请人保持积极联系,按专家要求及时补充完善争议评审所涉及的相关材料,保证专家查阅申请资料、熟悉案情时间,并多次组织意见交流,确保评审会议前的有效沟通。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本案进行线上评审。专家听取了申请报告,并就案件事实及疑问询问了申请人,在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评审中,各专家认真审阅申请人提交的框架协议及施工合同,复核了合同双方的结算依据。该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历时16个工作日,中价协调解委员会克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充分突出调解(评审)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中的便利、快捷、高效的特点和优势。评审后,申请人对中价协调解委员会表示感谢,高度肯定了评审专家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技术水平,对工作效率表示十分满意。

中价协调解委员会积极推动工程造价行业纠纷调解工作,受理当事人因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相关合同中发生的造价及财产性权益纠纷案件;协助各级人民法院和有关仲裁机构调解造价纠纷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行业协会、有关部门、机构和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提供造价纠纷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模式,鼓励、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推进行业自治,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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