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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
2016/12/09


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

  2016年12月8日,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中价协副理事长谢洪学、郭瑜、沈维春、张顺民、刘嘉、王中和、郭怀君及秘书长吴佐民和100余位常务理事出席会议。副秘书长施笠、薛秀丽,理事长助理张兴旺及各部门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徐惠琴理事长主持。

  会议听取施笠副秘书长关于《中价协2017年工作要点》的介绍,表决通过《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为守则》、《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三个行业自律文件。参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部分补充意见和建议。

  吴佐民秘书长在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对相关问题做了解释说明。他指出,要点中的内容为今后工作的主要方向,具体内容还要另行细化,通过制订实施方案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开展。他强调,各地协会和专委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变,着力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中价协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做实各专业委员会,同时按照新形势下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做好换届工作,进一步增强协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能力。他表示,今后将结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从点滴做起,继续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业务;要坚持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对企业业务的发展方向,给出明确的指引。中价协将在明年协助部标准定额司,进一步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执业范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帮助专业人员扩大视野,强化业务能力培养。利用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纠正行业内的不规范行为,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管理活动。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活跃,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为理事会明年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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