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20周年活动在京举行。会议由徐惠琴理事长主持,协会概况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卫明、标准定额研究所副所长杨瑾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副院长宋友春、民政部巡视员李波、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ICEC)主席张达棠,以及参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司长刘宝英、协会概况原总工程师陈重、标准定额司原司长徐义屏、原理事长杨思忠、原秘书长马桂芝等老领导和全国各地300余名会员代表出席了会议。协会概况原副部长齐骥以及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分别为大会发来贺信。
王中和副理事长首先向大会做了2016年度理事会工作报告,并对2017年工作要点进行了说明。2016年协会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努力和尝试,始终扎实、稳健的推进各项工作,在广大理事和会员的理解和支持下,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谢洪学副理事长向大会宣读了《社会团体延期换届通知书》、《关于调整常务理事的建议》、及《关于取消化工、电力委员会分支机构的决议》。
随后举行了造价工程执业资格建立20周年纪念活动。协会概况标准定额司刘灿司长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中价协所做工作的同时,希望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成为国际工程建设领域有影响力的社团组织,在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中发挥作用,造就一批具有专业能力、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
原建设部总经济师、标准定额司司长、理事长杨思忠在讲话中表示,看到当初设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初衷得以实现感到非常欣慰,希望中国造价工程师能够在下一个“20年”中,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继往开来,加快推进国际化进程,在国际工程竞争中,占有一定地位。
吴佐民秘书长向大会做了题为“继往开来 续写辉煌”的主题报告,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及造价师培养方向及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未来进行了展望,希望大家在工程建设领域乃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续写新的辉煌!
会议期间还为荣誉会员及部分资深会员代表颁发了证书。会上还邀请了国家发改委韩志峰副司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赵毅明处长、高等院校、造价管理机构的领导以及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咨询企业代表等,分别从国家投资战略、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企业党建文化建设、专业人才培养、造价工程师的成长经历以及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历程等方面做了主题演讲。
会议全面回顾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和发展历程,总结了20年来取得的成绩,展望了未来的发展目标,为下一步继续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造价工程师将继续在工程建设领域乃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继往开来 续写辉煌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20周年
1996年8月26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标志着中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正式建立,成为国家统一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20年来,中国工程造价咨询制度逐步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权利得以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断拓展,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第一部分 历史与回顾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为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同年,根据有关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重视和解决工程建设“三超”问题指示,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向建设部执业资格领导小组提出“关于设置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建议”。1994年,建设部执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1995-1999年职业资格工作实施意见》,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首批统一规划。经过大量的论证和协调工作,1996年8月26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
1996年,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布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人发[1996]113号),对多年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实施直接认定,产生了中国首破造价工程师共计1853人。1997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人事部专业技术职称司的指导下,成为全国造价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并编制《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明确了造价工程师岗位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标准,成为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培训教材编写的重要依据。1998年,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对造价工程师的准入施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2000年,建设部颁布《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通过登记注册,进一步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2002年,按照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要求制定了《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行为准则》。
围绕《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立的造价工程师考试制度、注册管理制度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制度等配套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我国相对完善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
第二部分 传承与发展20年来,经过广大造价工程师的共同努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得到了传承与发展。通过借鉴国内外执业资格制度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完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探索形成了可持续的系统性、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政府主管部门、高等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共同促进的“三位一体”的专业培养模式。经过多年时间,形成了从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到继续教育的多层次教育培养体系。
依托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呈现勃勃生机。造价工程师队伍充分抓住国内基本建设高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锐意进取,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以造价为核心的全面项目管理”特色之路。特别是在南水北调、西气东输、三峡工程、京沪高铁、港珠澳大桥等国家级的重大建设项目中,围绕价值管理、投资与成本控制、绩效管理与审计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截至2015年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已突破7100余家,全行业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079亿元,其中纯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为516亿元,工程造价咨询业正蓬勃发展。
经过近十年的女里,工程造价领域的各项技术标准逐步完善。涉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招标控制价、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鉴定等业务操作标准基本健全,已发布国家标准16部、协会标准11部。为夯实行业基础、拓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以及加强行业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同时,通过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参考依据,理论基础得到显著加强。
作为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ICEC)和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在中国的唯一代表,积极履行会员国义务,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国造价工程师的国际影响力,为造价工程师了解国际市场执业情况、熟悉国际惯例及有关工程管理知识、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提供了积极的帮助,国际地位得到显著提升。
第三部分 机遇与展望继续完善执业资格制度,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是通过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理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准入、培养和评价机制与标准。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和完善个人会员制度,结合国际惯例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三是切实做好继续教育,持续改善造价工程师的知识机构,加强高端人才的培养,提升造价工程师的发展能力。
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一是要实现工作手段的信息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BIM等信息技术为建设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典型工程数据库等信息资源,为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二是业务范围要向综合化转型。在专业化服务优势的基础上,向成为综合业务的工程顾问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做好智力和能力准备。三是经营要向规模化发展。面对工程咨询业务的融合以及新型建设模式和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必须要进行规模化经营。四是市场要向国际化拓展。要利用好中国投资走出去的机遇,利用我国人才的优势,更多地参与国际咨询市场竞争,真正做大做强。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是行业发展的根本。在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做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造价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打造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构筑工程造价行业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降低信用查询和使用成本,使所有的企业和执业人员都能重视信誉,让失信者付出代价,直至被行业清出。
全行业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和国家经济建设大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新时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用于创新,积极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提升行业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能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综合实力,开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