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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大会会议决议
2016/02/01

中价协〔2015〕88号

各有关单位及中价协理事:

  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大会于2015年12月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理事360人,实际参会30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理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该《报告》全面回顾和总结了理事会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2016年工作思路。一年来,中价协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密切配合,取得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广泛理解与支持,行业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审议通过《单位会员管理办法》、《个人会员管理办法》以及《会费管理办法》为贯彻国家行政审批改革精神,适应继续教育改革方向与要求,完善中价协会员管理机制,更好为会员服务,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协会制订了《单位会员管理办法》、《个人会员管理办法》以及《会费管理办法》。

  大会经认真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上述三个管理办法,同意中价协据此开展会员工作。

  表决结果为:

  1.《单位会员管理办法》同意300票,反对3票,弃权5票;

  2.《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同意299票,反对4票,弃权5票;

  3.《会费管理办法》同意278票,反对14票,弃权16票。

  经理事会审议,以上表决全部通过。

附件: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大会会议决议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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