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3月11日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锦城大酒店
主持人:沈维春
参加人:马军刘朝阳 吴佐民 杨 博 周和生 李决龙 朱树英
刘嘉 朱坚 王建中 陈明华 安景和 贾新永 阎家惠 高峰
王中和 徐丽 郎桂林 张莉 刘先隆 张立杰 袁大祥 唐晓阳
王权民 张泽平 董晓东 秦宇玲 尹贻林 张 晓陈光云 舒宇
记录人:董士波
专家委员会技术标准专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11日在云南省召开。会议由中价协副理事长、技术标准专委会主任沈维春主持,中价协副秘书长刘朝阳致辞并向与会代表通报了中价协2010年度工作要点;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介绍《工程造价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及今年协会标准规范体系编制和研究工作计划。会上,各位专家学者结合自己所在单位、地区和行业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就工程造价行业标准体系构建、规程规范研究与编制的进度计划与安排进行了交流,业内普遍关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上,与会专家还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编制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许多代表提交了书面意见。会议期间尹贻林教授和朱树英律师还分别以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加快行业立法为题做了专题演讲。现就会议的主要成果纪要如下:
一、关于对加快工程造价行业立法建设的建议
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在加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工程造价行业立法建设已经迫在眉捷。因此,建议:
1、可通过人大提案、政协议案等方式和专委会专家联名等各种渠道,积极向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呼吁行业立法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争取得到舆论和社会的广泛支持,以缩短立法进程。
2、采取并行的策略,在国家没用正式立法前,加快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与颁布实施的速度,尽可能减小因法律法规缺失对行业造成损害。
3、尽快组织和安排业内法规方面的专家学者,在多方收集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广泛细致的调研,研究和编制有关工程造价行业的法律法规草稿,以图在恰当的时机、以合适的方式推出,促进和推动立法步伐。
二、对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专家们认为《工程造价标准体系框架构建》总体结构科学合理,各层次清晰完整,深度符合该阶段要求,对指导行业发展和规范执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还建议补充以下内容:
1、增加“基础标准”中的有关内容。将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与测算原理及通用方法等内容列入。
2、补充“信息管理规范”中的有关内容。增加“工程造价历史数据积累和应用模式规程”、“工程造价价格信息发布标准规程”等。
3、补充“管理规范”中的有关内容。增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操作流程、内容及制度标准规程”等。
三、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控制价编审规程》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招投标控制价编审规程》经过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不懈努力,已按期完成了初稿编制任务,经审查,基本达到初稿编制深度,但还需在以下方面斟酌推敲:
1、要明确规程编制定位,考虑到底为谁服务,还要考虑编制过程中所要使用工具。
2、在规程的第二章“术语”中,要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所选定的条目要斟酌,要考虑与08清单规范的衔接;二是对有关术语解释要采取同口径。
3、对规程第三章“一般规定”,目前所写的内容需重新编制,使之更加条理化、简洁化、明确化。
4、规程的正文部分用语表述要精炼、标准,条文解释部分可适当充实、具体和详尽一些。
四、近期将要展开的研究课题和标准编制的意见
专家们一致认为,从目前行业发展形势看,专委会应加强工程造价行业基础理论、基本方法、知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基础建设工作。做好本专业的学科建设。
专家委员会有必要对工程经济争议评审制度或工程经济纠纷调解制度展开研究,做好制度设计,争取主动,提高造价工程师在工程经济纠纷解决中的法律地位。
与会专家表示,积极支持对于近期要启动的《建设项目决算编审规程》;《建设工程计量支付操作规程》;《工程经济纠纷处理操作规程》等项目的编写工作。具体项目的参与和分派将视各位专家的特长结合其自身意愿,由中价协专委会秘书处负责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