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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09/06/10

苏建价协(2009)10号

 

各市造价管理协会、评价机构:

    根据省建设厅《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省造价管理协会《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要求,现决定2009年二季度在全省开展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开展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加强行业自律,树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扩大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咨询企业和全社会信用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评价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08年1月30日前批准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备案的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中规定的内容和修订的信用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四、评价方法

    按照修订的评价标准内容进行自评,社会信用调查和监管系统统计,各市造价协会、评价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实地考核打分。

 

五、信用评价时间、步骤

 

信用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009年5月13日-5月30日

    1、集中培训(2009年5月13日)。省对各市信用评价考核组的组长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信用评价办法、信用评价标准,统一各项评分原则,提出工作要求。

    2、动员部署(2009年5月14日-5月22日)。各市对本地区咨询企业进行宣传动员信用评价工作,布置信用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让企业掌握了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对企业自评和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

    3、申请、自评和资料准备阶段(5月22日-5月30日

    (1)符合申请信用评价条件的咨询企业填写《信用评价申报表》,并于5月26日前报送所在市造价管理协会或评价机构。

    (2)各参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7),对照信用评价办法和修订的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打分。

 

第二阶段  实地考核阶段(2009年6月1日-6月23日

    各市造价管理协会或评价机构组成考核小组到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实地考核打分。打分结果需经企业负责人和检查组成员签字。

各市于6月24日前将本市咨询企业考核打分表、申报表、客户调查表、抽检咨询项目登记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07、08年度交税明细表和企业各项获奖的书面资料报送省评价工作组。

    省评价工作组将各市上报的打分表进行汇总,并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7天),同时确定复查企业名单。

 

第三阶段 复查阶段(6月30日-7月15日

    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复查小组对初步确定评价等级为3A的咨询企业进行实地复查,并对初步确定评价等级为2A的咨询企业进行抽查。根据各市考核打分和省协会复查、抽查情况,信用评价工作小组及相关专家讨论确定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

 

第四阶段 结果公示、公布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1、对确定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查。

    2、公示、核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结果,同时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记录在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中,供社会查询。 

    3、向建设部、省建设厅报备信用评价结果。

 

六、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信用评价工作由各市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打分,省组织复查和抽查,所有资料均由考核组在实地查看,不必上报。但咨询企业需将2007年度、2008年度各项受表彰和奖励资料的复印件(奖状、受表彰文件和铜牌照片)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市造价管理协会或评价机构,由各市造价管理协会或评价机构连同考核打分表统一报送省信用评价工作组。

    2、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人数的确定统一从咨询企业管理系统里打印出来,再由企业确认名单。专职专业人员的增分、养老保险名单的核查、台卡人数核实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的核实均以企业确认过的专职专业人员名单为准。

    3、省外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要单独按照分支机构评价标准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省内咨询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评价分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苏建价协(2008)13号]执行,至今仍未备案的分支机构不参加本次信用等级评价。

    4、公共关系中参加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学习、交流、例会等活动和按管理机构要求上报资料的打分由所在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日常管理、记录情况打分。

    5、咨询项目登记打分由各考核组在实地考核时在系统中抽检五个项目进行考核打分,抽检的五个项目名称需登记(详见附件8),填报错误和未填的扣分原因需写明。检查咨询成果质量抽检项目与咨询项目登记抽检项目可以不同,但均需登记项目名称和检查的详细情况。

    2009年5月30日前企业发现咨询项目填写有数据错误的,已报项目可向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申请打回修改,然后重新上报。

    6、咨询业绩考核以2008年度网上登记咨询项目进行考核,至今仍未登记的咨询项目可以补登记,补登记日期截止2009年5月30日。业绩考核的内容是2008年度的营业税发票、随机抽检10个咨询项目的咨询合同、收费发票与网上登记收入进行核实,抽检的10个项目名称均要在登记表中登记。

    7、客户调查表由各市造价管理协会或评价机构发放,在系统中随机抽取五个咨询项目,向这五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发放调查表。

    8、省造价管理协会将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管理,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

 

七、其他要求

    1、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是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净化咨询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持久、健康地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造价管理协会要在同级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做好信用评价工作,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健全企业诚信的评价、查询和服务系统。

    2、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简化原则,各级领导、考核小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尺度一致开展实地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要从咨询企业中抽一名责任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咨询质量和档案管理。

    3、此次信用评价不得影响咨询企业的正常业务工作。省、市复查、考核要轻车从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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