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首次发放经适房货币补贴
2009/0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购房可得补贴
这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陆续拿到保障住房补助资格认定书,在买到新房或二手房后,即可获得经适房货币补贴。
“经适房货币补贴资金近期可到位,届时我们将及时发放。”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胡长生表示。经适房货币补贴的原则是“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市民随时可以申领。
货币补贴最低1.3万元
今年,沈阳市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政府运作改为市场运作,分配制度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由暗补改为明补。经适房货币补贴最高5.5万元、最低1.3万元。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5万元,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含蒲河新城)、棋盘山开发区、浑南新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4万元,新民市、辽中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8万元,康平县、法库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3万元。
据了解,经适房货币补贴的发放方式有两种:购买新房的,有关部门将把货币补贴直接划拨到开发商账户,冲抵购房款;购买二手房的,在办完过户手续或领取房证后,才能得到货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