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2009〕27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附录修编工作会议纪要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的修订工作,我司于
一、会议一致认为计价规范附录修编工作大纲确定的修编范围、原则、依据、方法、工作进度是可行的,建议主编单位按会上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
二、会议赞同附录的设置按照“理顺工程分类、完善工程内容、坚持共性统一、体现专业特点、方便管理使用”的原则,各编制单位在修订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合理界定范围及内容。并建议附录增加石油化工工程。
三、此次修编同时启动工作大纲中提到的附录A~H,其他专业工程的编制根据相关部门的进展确定。
四、计价规范附录A和附录B合并,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附录B为新增加的仿古建筑工程,附录C取消C.4炉窑工程,其内容分别归并到相关的冶金有色金属工程、化工工程、建材工程中;取消C.13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城市输水、输气工程划归市政管网工程,长距离输油、输气工程划归石油工程;C.11.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划归建筑智能与弱电工程,C.11更名为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附录D取消钢筋工程,其内容分别置于各章中,增加环保工程、路灯工程,地铁工程划归新增加的附录H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附录F假山工程划归园林景观工程;新增附录G构筑物工程。
会议初步讨论了编制工作的分工和专家组组成成员,待进一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确定。
最后,徐惠琴副司长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修编工作提出要求;杨丽坤处长对近期启动修编工作做了安排,要求参加修编工作的有关单位尽快确认专家组人员名单和承担的修编任务,并将结果反馈主编单位,以便我司尽早发文下达编制任务。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