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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征收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的通知
2009/04/13

豫建设标〔200926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规定,现就停止征收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工程的工程定额测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911前签定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原政策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200911(含200911)后签定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

二、自200911,工程建设项目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概算时不再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

 

 

○○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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