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08]5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经查,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广东省东源县富源水电站工程的承包方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投资方河源市富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将该工程包给不具备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深圳市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甘肃省第六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近几年的工程施工中,企业内部劳务用工管理不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分包劳务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重庆渝康建筑公司在承建重庆市北部新区叠彩城项目A2栋楼过程中,企业内部劳务用工管理不善,因合同不明晰及结算纠纷导致30余农民工
四、湖北中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承建的西藏安全厅干警经济适用房工程期间,在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存在严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导致40余名农民工
五、新疆西星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合法基建手续,将新疆军区炮团院内综合市场仓库工程发包给四川南充宏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鼎利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新大全建筑装饰公司、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新疆胜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施工企业擅自组织施工。该工程近百名农民工
六、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重庆市星光学校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70万元,造成近百名农民工
七、山东侨建建工有限公司借用山东宏信置业有限公司资质在山东东营承揽的万和商城工程,管理混乱,一直未结算人工费,导致投诉人在省建设厅连续数日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八、滕州市建筑安装集团公司承建的济南军区机关经济适用房工程,数十人到山东省清欠办投诉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近百万元,涉及200多人,对拖欠问题该公司推诿扯皮,解决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九、滕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山东省东营承建的金山桥学校公寓、国际新城等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20多万元,并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不兑付,致使投诉人多次群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聊城建工集团承建的聊大花园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30万元,涉及70余人,导致农民工上访10多起,该公司以种种借口迟迟不予解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一、江苏省盐城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拖欠工资60万元,导致40多名农民工
十二、浙江广昌建筑有限公司在承建的云南省昆明市世纪金源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150万元,引起200多名农民工2007年4月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三、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承建的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家园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70名农民工
十四、中建六局五公司、河北新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津市西青区凌澳花园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60名农民工
十五、河北昊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津市西青区柠檬小区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24名农民工
十六、保定市开阳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津市北辰区秋瑞家园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32名农民工
十七、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承建的天津市北辰区京津高速二线工程第六标段,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12名农民工
十八、天津市宝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临漳县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省凯钧建设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分包的天津市南开区弘泽集团津河1号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100多名农民工
十九、天津市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分公司总承包的天津市红桥区欧澜家园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30多名农民工
二十、天津京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天津市静海县东方小区1、2号楼工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40名农民工
二十一、湖南湘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河南省郑州市郑卞城市通道服务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50万元,导致民工多次到省、市政府集体上访、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十二、睢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承建河南省郑州市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五号街坊工程中,与开发商签订阴阳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造成农民工多次到省、市政府集体上访、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十三、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河南省郑州市帝湖花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连续3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多起农民工围堵市政府及城市道路等恶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十四、河南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河南省漯河市华祥丽景苑住宅小区工程,管理混乱,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导致
二十五、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的河南省漯河市中汇广场4-2#工程中,不履行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全面责任,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农民工堵塞城市道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十六、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在承建四川省成都市万达广场工程项目中,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2007年3月份发生3次农民工聚集讨要工资,堵塞城市道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十七、厦门中铁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四川省成都市西藏武警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中,不履行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全面责任,致使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15万元,导致多次农民工围堵讨要工资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研究决定,对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富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第六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康建筑公司、湖北中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西星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南充宏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鼎利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新大全建筑装饰公司、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新疆胜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侨建建工有限公司、山东宏信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建筑安装集团公司、滕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聊城建工集团、江苏省盐城市第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昌建筑有限公司、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中建六局五公司、河北新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昊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开阳建筑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天津市宝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漳县宏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凯钧建设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天津市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京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睢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建筑工程公司、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厦门中铁建设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记入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并由有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进一步行政处罚。
希望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切实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