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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召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步入法制化
2008/01/09

为全面贯彻实施于20071029湖北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81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建设厅日前召开《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厅长杨晓波、副巡视员周争先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晓波指出,《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填补了湖北省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的空白。贯彻实施《办法》是继续和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308号令、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具体措施。他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提高《办法》实施的有效性和执法效率;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执法协调工作;要以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会上,周争先同志就制定《办法》的意义、背景、起草过程以及《办法》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了宣讲。他指出,《办法》的颁发实施不仅有利于增强全省建筑业的法制意识和管理意识,更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它标志着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他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办法》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把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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