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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保障和改善社会特殊群体出行活动 营造全社会关爱无障碍建设氛围
2010/11/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 王志宏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一次总结过去、规划未来、明确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重要会议,贯彻落实五中全会有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是指导当前无障碍建设全面验收重要内容。2006年原建设部等13个部门发布的《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检查评估等内容。2007年原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并颁布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2008年四个部门组织开展了创建活动的中期检查,组建了全国无障碍建设专家委员会,2009年总结了无障碍建设经验,开展了技术培训,今年,部署了全面验收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障碍建设工作,中央领导多次对无障碍建设城市作出了重要的指示和讲话,特别是中央[2008]7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加快无障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无障碍建设法制环境正在逐步改善,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专门增设了“无障碍环境”章,《无障碍建设条例》正在组织起草;我国今年正式履约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也对无障碍物资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倡导。与此同时,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推动和组织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目标、规范技术要求、发挥专家作用、严格审查监督、完善使用维护长效机制,形成了我国特色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格局,形成了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规范的无障碍建设体系,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通过2009年开展创建城市中期检查来看,抽查的12个省市23个受检城市,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无障碍设施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数量明显增多、规范化程度和质量不断提高。新建和改造城市道路及缘石坡道5万7千余处;新增无障碍公交车1284辆;居住建筑和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逐步配套;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信息无障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北京市近几年无障碍设施建设总量,相当于举办奥运会前20多年的总和,许多无障碍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上海市对“特奥会”、“世博会”的场馆、宾馆、社区,专门组织受益群体代表和专家共同推进,提前一年达到了无障碍创建城市标准;苏州、武汉、青岛、南宁通过普查、明确责任、倒排工期等方式,提升了城市无障碍环境的总体水平。


  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组织开展的全面验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出行和活动,营造关爱无障碍建设的社会氛围。按照全面验收的总体部署,当前主要任务是实地检查,检查的目的就是要全面了解各创建城市无障碍建设的完成情况,核实各地自查、初审意见和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相关部门要着力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这次检查涉及范围广、检查内容多、工作难度较大。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分两个阶段。11、12月,全面实地检查;明年年初,全面总结,召开表彰、命名大会。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精心谋划,扎实工作,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共同推动此次全面检查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扎实推进。认真做好检查的宣传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检查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为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宣传,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检查的重视,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创建城市准备检查时应当对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和验收方案的要求,把握根本要求,求真务实,绝不能突击建设,搞应付检查的形象工程,保证检查工作深入、扎实、细致,取得成效。检查要根据检查对象的不同,明确了不同的重点,接受实地检查的各创建城市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抽查方案,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数量,扎实工作,保障检查达到预期目标。


  四是全面总结,持续推动。检查验收不是最终的目标,要通过检查促进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开展,推动无障碍事业的发展。各省、各创建城市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的总结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交流,对推动无障碍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做好表彰。要结合检查的总结情况,积极推动做好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无障碍建设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当前,做好无障碍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无障碍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检查取得成效,努力为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注:2010年10月25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10]126号)要求,经商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司、全国老龄办综合部同意,在北京召开了“无障碍建设城市全面验收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统一无障碍实地验收的技术要求和程序。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无障碍建设工作的联络员和全国无障碍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王志宏到会并讲话,现刊登出来,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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