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合伙制企业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5/07/14
受部标准定额司委托,中价协于近日对合伙制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调研,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修订提供决策依据。会议于2015年7月9号在北京召开,来自温州、杭州、北京、天津的七家合伙制企业合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价协理事长助理、规划发展部主任张兴旺同志主持,吴佐民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兴旺助理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第149号令修订的背景和过程,参会代表结合各自企业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以及合伙制企业的优势与弊端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和交流,并对149号令修订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代表们肯定了合伙制的优势,表示合伙制形式保证了工程造价咨询业的质量水平,可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及高端人才的发展,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合伙制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且合伙制无法直接转为有限责任,这些都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另外,合伙制企业风险大,且无政策优势,致使多数企业对合伙制热情不高。吴佐民秘书长在讲话中表示将及时向部里反应上述情况,为合伙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通过本次座谈会,企业充分表达了相关诉求,取得了较好效果。对合伙制特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做好149号部令修订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