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标准定额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完善标准定额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发挥标准定额的先进性、强制性和适用性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加强标准定额编制和实施监督的全过程管理,促进标准定额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继续完善标准定额体系
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确保重点领域标准的及时制修订,增强标准定额编制的科学性、计划性。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求,围绕我部的工作重点,完善标准体系,落实以人为本、生态环保、安全实用、合理建设的理念,确保住房保障建设、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垃圾污水处理、市政给排水、外墙保温、工业建设、政权建设和其他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的制定。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对我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研究,进一步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工程造价法规建设,以《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颁布为契机,贯彻落实各项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深化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形成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量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三是全面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各地造价信息工作的指导,完善人工成本、住宅、轨道交通、政法基础设施等工程造价信息要素收集、整理和发布的相关制度。四是充分发挥有关学会、协会、科研单位、企业的积极性,提高标准定额编制的时效性,推进标准定额工作再上新台阶。五是完善实施监督制度。加强对强制性条文解释、宣贯培训、三新许可、地方标准备案等制度及管理方式的研究。强化与部内相关司局沟通,探索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互动机制。六是推动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补充地方标准,加强机构设置,配好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七是继续做好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清理工作,努力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八是开展重点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估试点工作。
三、注重发挥标准定额作用,切实加强实施监督过程管理
一是总结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试点省市的经验,以标准实施为基础,建立标准化和信息化平台,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二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文件的有关工作,在全面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基础上,开展示范工作,组织关键技术的研发。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保障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启动工程建设强制条文(房屋建筑、城乡规划、城市建设部分)检索系统开发工作,为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查询服务。四是继续开展重要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标准编制单位做好有关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五是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强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管职能。六是坚持专业性特殊要求与通用性要求的有机结合。逐步将建设领域认证认可推广到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物业管理等领域,形成覆盖全行业的专业性质量管理体系。七是落实《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继续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小城镇无障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