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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会议召开 发出改革“动员令”
2014/11/04

陈政高要求加大改革力度为行业提供支撑

陈大卫强调推进改革要处理好4个关系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转型发展需要,11月3日,协会概况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协会概况部长陈政高做出重要批示。协会概况副部长陈大卫在讲话中强调,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注重战略思考,把握正确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与创新等4个关系。

  陈政高在批示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效明显。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为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供支撑。

  陈大卫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30多年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注重汲取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针对目前存在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陈大卫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注重战略思考,把握正确方向,搞好总体谋划,精心研究协调,积极稳妥推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与创新、积极与稳妥、全国统一和因地制宜4个关系。

  同时,陈大卫强调,“意见”明确了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要按照“坚持解放思想、务实解决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基础工作”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

  协会概况标准定额司对改革“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就落实“意见”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间作了说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8位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

  协会概况住房改革发展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转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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