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9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由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财经委、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修改稿) 的协调会,会议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12月20日,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再次组织召开了由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财经委、省建设厅等部门参加的讨论和修改会,对《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