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站召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座谈会
2007/01/04
会上,经讨论,决定从2007年年初开始执行《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实物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测算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65号],并明确了江苏省执行办法。对《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信用管理的内容、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信用监管办法进行了讨论。最后,在肯定《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指导规程》(征求意见稿)对引导我省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咨询业务工作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与会代表重点讨论了指导规程的结构框架和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