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推动工程总承包与对外工程承包高峰论坛”上强调,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我国建筑业推行工程总承包势在必行。
工程总承包作为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推行工程总承包能够使设计和施工紧密结合,保证施工过程能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节省投资;通过专业管理队伍实施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也有利于弥补业主项目管理能力的不足,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和效益。
我国建筑业继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2001年至2005年,建筑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22.5%,增加值年平均增长率为9.5%。2005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4552.10亿元,比上年增加5530.65亿元,增长19.1%;完成竣工总产值22072.96亿元,比上年增加1806.59亿元,增长8.9%。
伴随着国内工程总承包市场的不断扩大,我国一些设计、施工企业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在推行工程总承包中也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普遍采用设计、施工分开招标,难以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科学统筹管理;建筑业企业功能单一,对工程项目进行策划、融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总承包能力较为薄弱,缺乏一批资金、管理、技术密集,具有综合业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完善。
黄卫指出,推行工程总承包,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的战略要求,也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
为此,黄卫希望相关部门、建筑业行业协会和企业,围绕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目标,转变观念,统一认识,为全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深入发展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在近几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法规建设的力度,包括修订《建筑法》,制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编制《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等。
二是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协同配合,共促工程总承包发展。社会各方要加强配合,打破部门、行业、地区的界限,按照“市场需求、政府引导、行业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大型设计、施工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拓展服务功能,创建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能力的大型工程公司和“龙头”企业。
三是努力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对外工程承包。通过加速现有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的功能转化,真正形成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一体化管理的组织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同时,抓好工程总承包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的工程总承包水平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