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厅会同省政府相关部门,从10月下旬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和纠正。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2004年以来开工建设、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
2、上述工程项目涉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的市场行为。
3、2004年以来新发生的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
检查的内容是:
1 、查处和纠正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依法定程序进行项目规划、报建。
(2)不按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3)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和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与总承包单位串通指定分包、转包和推荐挂靠队伍,不合理划分标段、肢解工程;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弄虚作假、“明招暗定”;不按规定进入各级工程交易中心。
(4)未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
(5)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不按规定审查备案;合同内容与中标通知书不相符,有明显违法、违规条款。
(6)强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7)在编制工程造价时,授意造价咨询单位恶意抬高或降低工程标底。
(8)规定以上项目未办理质量监督和安全备案手续,未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及支付方式。
(9)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0)在工程项目中指定使用某种设备及材料。
(11)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或未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使用。
2 、查处和纠正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在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工程业务活动,或越级、超范围承接业务。
(2)转让、出借资质证书,采取非法挂靠或允许其它单位挂靠本单位承接有关业务。
(3)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承包权,垫资承包,恶意拖欠劳务企业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
(4)在工程投标环节围标、串标、陪标。
(5)招标代理机构隶属行政部门或存在利益关系,评标委员会组建不合法,评标活动不公正。
(6)工程实施中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7)在设计文件中指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
(8)施工单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落实安全法律法规责任,三类人员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监理单位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10)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进甘备案登记手续,并依法开展业务。
3 、查处和纠正建设行政和工程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在市场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违反规定批准建设许可。
(2)违规批准招标、出具有关证明、 许可 、合格证书;越级越权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对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违法违规行为和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不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