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
2006/09/05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行为,建立完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相结合的行业自律机制,制止和惩戒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不正当行为,维护行业信誉,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业持续、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公约。凡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在自治区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单位应自觉遵守本公约。
公约在依法执业、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合理收费、诚信服务、以人为本、违约惩戒等方面的给与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