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胡锦涛总书记继今年3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重要讲话后,
一、求真务实,千方百计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降下来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要真抓实干,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于至今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下定决心取消其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资格。目前在建筑市场从业的企业数量很多,停止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建筑活动不会影响建设任务的需要,反而会净化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司要加快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办法,完善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司要加紧研究制定资质动态管理规定,对于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重新复核其资质条件,坚决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除出建筑市场。各地在今年下半年对无证企业的处理一定要有个了结。下步应考虑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制度,对于类似广东一建等多次发生死亡事故、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向社会通报,提醒业主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慎重选择。另外,还应考虑建立建筑市场禁入制度。
二是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华建敏国务委员在讲话中专门强调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安全司最近对各地专项整治的情况做了汇总,下一步还要对重点地区进行调研督查。要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务求实效,确保今年高空坠落事故实现大幅下降。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上半年高空坠落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经呈下降趋势,但要注意在控制高空坠落事故的同时,还要控制施工坍塌等事故,从整体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决不能顾此失彼,此消彼长,高坠事故下去了,其他类型事故又上去了。
三是要突出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要更加注重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维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我们最近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举行了送书进工地活动,效果很好。各地要积极行动并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四是强化各项经济投入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抓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调研和测算工作,明确各类别企业的费用提取标准,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的办法,并加强监管。这是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我最关心的一项工作。这个办法力争今年出台,并在办法出台之后,加强宣传的力度,相应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要继续贯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在“十一五”期间,要通过用足经济投入政策和加强监管,促进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个大的台阶。
五是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安全责任。要尽快出台《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明确监理企业安全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从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培训教育制度等方面确保监理企业履行和落实法定安全监理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也要积极支持其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认真学习贯彻华建敏同志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近期要着重抓好六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制定《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地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二要督促各地抓紧明确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保障必要的人员、经费等条件,尽快建立和完善各地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三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建设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普查登记、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建立起全国建设系统风险隐患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有关单位开展各项预案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开展有关应急管理的演练工作。五是在完善建设部“十一五”建设系统综合防灾专题规划的基础上,补充应急管理内容。六是监督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制度执行情况,强化各地事故报告责任意识。部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系统的管理,完善有关自然灾害的信息快报工作。
要抓紧研究建立建设系统综合防灾预警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地震、台风、地质等灾害对城市公共安全影响的研究,做好建设系统的综合防灾工作。特别是当前正值汛期,要对已做出的工作部署加强监督落实,并根据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做出新的部署。
三、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加大教育宣传力度
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在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刑法修正案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瞒报谎报事故等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都做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并增加了处罚刑期年限。这是国家运用法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尤其是研究、界定上述各种典型违法行为在建筑安全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强化现有行政法规与刑法的衔接,严厉查处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震慑和警戒作用。请质量安全司和法规司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四、近期几项具体工作安排
一是针对最近市政排水和污水处理安全事故多发的状况,请城建司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请标准定额司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修订和完善有关建筑安全消防标准,提高建筑消防能力;规划司等有关司局也要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三是规划司要积极配合发改委、安监总局等部门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四是最近国务院领导批示请建设部、民政部牵头研究防范煤气中毒事故的有关工作,请铁宏同志牵头,组织有关司局,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指导地方开展工作。
当前的安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开展有关工作,我想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再强调几点:
第一,要继续紧紧咬住目标,抓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抓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明确,就是遏制事故发生,少死人、不死人。要在认真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哪个地方、哪个环节事故多、死亡人数多,就去重点抓哪个地方、哪个环节。要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遏制重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第二,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安全生产也要实行绩效管理、目标管理,以结果为导向。如:对于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定期在建设部网站、建设报上公布。这种方式有利于促进有关地区从比较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本地区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
第三,抓机制建设,抓源头治理。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因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机构设置、经费预算、人手配备等方面要向安全工作倾斜,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同时要善于从体制机制上、从源头治理上想办法,用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加强安全工作。提取安全费用就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要合理确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比例,同时还要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
第四,激发从事安全工作的干部的责任感,倡导奉献精神。国务院领导同志讲,现在一些同志不愿意分管安全生产的工作,认为工作复杂,难度大,担心出事故、担责任,这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领导干部就是要善于处理难题、应对复杂局面,工作难度越大、责任越大的岗位,越能锻炼干部、增长才干,对于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敢于到困难最突出和矛盾最尖锐地方担当重任的干部,要表扬、要重用,老百姓也是会记在心里的。所以我们从事安全工作的同志,为控制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贡献,其实就是真正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也会获得组织和社会的认同。
第五,既要学会在宏观上思考问题,又要善于具体的制度设计。建设部作为中央政府管理部门,既要学会站在宏观管理的层面上思考问题,提出方针政策,又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提出具体的措施。如我们制定规范标准,要求进工地一定要戴安全帽,脚手架一定要用钢管脚手架,及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设施,这些一旦形成制度,就会在关键时候发挥巨大的作用,就会为控制和减少人员伤亡做出很大的贡献。
第六,鼓励先进,发挥榜样的力量。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件造福人民的事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辛苦一点,工作多付出一点,一年少死好几百人,就会给几百个家庭带来幸福。在全国建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汪部长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大家一定要落实好。到年底的时候,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事故控制较好的地区,我们要以建设部的名义或以部安委会的名义予以表扬,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要研究给予记功。
同志们,下半年的各项安全工作十分繁重。我希望,各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汪部长在全国建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从管理理念、机制体制、工作布局等方面重新审视自身的安全工作部署,特别要反思本地区是否按照安全发展的理念,将安全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是否切实转变了职能,更加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否建立起了健全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照新的形势调整了安全工作布局,建立了新的安全监管体制和制度。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的问题解决了,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也就顺利了。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安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