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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绿化工程等5类工程计价办法及其综合定额
2006/05/17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由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的《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统称新计价依据),经审查,现予颁发。 
  新计价依据于200641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2003年前颁发的旧计价依据同时停止执行。 
  凡在200641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本计价依据计价。200641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原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不作改变。
  本计价依据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实施办法;是定额计价的标准;是编审标底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投标报价也必须遵守本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全省必须严格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新计价依据,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新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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