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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实行网络教育工作的通知
2004/02/19

中价协(2004)003号

 

关于2004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

 

我协会在2003年下半年,对部分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总结2003年网络教育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对2004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网络教育学习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2004年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范围: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由“中价协”提供,网址:www.ceca.org.cn

课程播放时间:2004年3月29日—2005年2月28日  

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可以在上述时间内自行选择上网时间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

授课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用与实例分析;

2、工程风险与工程保险;

3、工程造价管理的计算机应用;

4、国际工程管理英语;

5、工程造价管理高级研讨班参考资料;

 

三、各有关注册机构负责组织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报名、收费和发放“中价协”统一编制的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等工作。

 

四、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须通过“中价协”网站注册,网站在接到各注册机构的报名表后即给予开通其网络学习身份。

 

五、造价工程师学习满40或20学时课程后,通过网上测验、考试等考核方式,即可取得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注册机构也可通过本系统查询学员的学习情况及考核结果。

 

六、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在报名时须向各注册机构交纳学习费用,标准为(含教材费用):(1)参加20学时 “中价协” 统一编制的网络教育课程学习的费用300元/人年,(2)40学时全部参加“中价协”统一编制的网络教育课程学习的费用400元/人年。

其中100元/人年作为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中价协”指定的负责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的专门机构组织报名、收费、发放教材等管理费用。各省及部门自行制作的课件收费标准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网络教育学费应在2004年3月31日前交至“中价协”。

 

七、有关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教学说明、课程安排和学习要求,将刊登在“中价协”网站上。

 

八、对自愿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中价协均予以支持。造价工程师可与有关注册机构或中价协联系,凭从网站下载打印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次年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续期注册时继续教育的证明,各注册机构应予以承认。

                   

       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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