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杨鲁豫介绍说,《计价规范》的制定实施是适应市场定价机制、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在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可行的。
我国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和有关费用以及相应价格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这种平均价格可作为市场竞争的参考价格,但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反映出工程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同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招标人计价行为,在技术上避免招标中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以及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都会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国外在招投标中大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少国家还为此制定了统一规则。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在我国工程建设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已十分必要。建设部自2000年起在广东、吉林、天津等地进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广东省在部分项目中推行这一新的计价方法后的反映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招示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增加,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降低了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且便于操作和推行,业主和承包商已逐步接爱了这一计价方法。
摘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