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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杨鲁豫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3/03/26

  

云南省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经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今天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不仅是云南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一件大喜事,也是全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一件具有积极影响的大好事。我很高兴受建设部领导的委派,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借此机会代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及全国从事工程造价管理的同志们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积极推动和参与这项工作的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法行政是政府行为的基本准则,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建设,是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解决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治本之策。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门性的地方法规的发布实施对规范建设市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和确保工程质量,以及进一步推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深化建设体制的改革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它贯穿于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建设工程造价涉及投资和参与建设各方的利益,更涉及到国家的利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在投资体制、招标投标体制、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价格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作为其中的一个关键内容的建设工程造价及管理体制的改革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关方面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建设部作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国务院确立的中心工作,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积极稳步的推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为我国工程建设特别是国家重点项目的合理确定投资并有效控制服务。近几年国家每年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都在3万亿元左右,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重大的作用,特别是自19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以来,国家采取了积极的财政和金融政策,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大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在这个背景下,如何确保和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就成为一项更加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对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定额为主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针对一个时期工程建设投资和造价失控的状况,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提出了动态控制以法监管的总体思路。同时为了更好的为动态投资控制服务,将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和取费逐步市场化,使这些构成投资的主要因素能及时地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动,使确定的工程造价更加贴近市场、更加合理。为此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及时制定发布了大量的造价信息,同时随着一系列为建设前期服务工作的加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编制办法、建设工期定额等,为建设各阶段的造价控制起到一定的作用。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工程投资失控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

 

    二、以市场形成工程造价为目标,推进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发承包价的改革。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针对建设市场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压级压价、串通标底和工程不按期结算拖欠工程款等混乱现象,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工程招标标底的确定: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的签订、工程结算的办理等提出明确规定。同时为深化招标投标中的计价行为,提出了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目前在广东、吉林等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设部已经组织各方面专家编制完成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计将于近期以国家标准形式发步施行,随着招标投标计价方式等一系列配套措施的推出,建设工程承包活动将进一步得到规范,进而实现建设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建设市场环境。

 

    三、在培育和发展良好建设市场环境中,加快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和执业资格人员的作用。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的对外开放将逐步扩大,面临国际资本和国外专业服务机构的进入,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业将面临机遇和挑战,在参照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造价改革时,过去由政府直接参与工程造价活动的模式将发生一些变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工程造价活动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目前,我国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4000多个,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三万余人,这是一个初具规模和充满活力的队伍,但也需要进一步培育、规范和发展提高,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目前全国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法规建设和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上,云南省的工作为全国开了一个好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全面涵盖了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并且通过立法和法律条文明确和协调了工程造价各方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我们认为这个《条例》的发布施行标志着云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我相信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各管理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条例的理解会进一步加强,对颁布《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会进一步提高。希望云南省从事工程造价的同志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再接再历,继续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和开拓创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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