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及保险作用
2020/09/22
一、政策背景
职业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早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我国在会计、律师、保险经纪人(公估人)等中介服务行业已经推行了职业责任险。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性、动态性和大额性,必然决定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面临着的较大风险,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微小工作失误都有可能造成工程费用数十万、百万、千万乃至更多的偏差,给业主或承包人造成重大损失、进而引发巨额赔偿。随着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以及咨询市场国际化竞争的加剧,在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推行职业责任险势在必行。
为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 号)和协会概况《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的要求,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简称为“中价协”)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国际惯例做法,开发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并于2019年7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9月19日,中价协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同日,中价协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试点的通知》(中价协〔2019〕73号),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及铁路、建设银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职业保险试点;鼓励和支持其他地区(专业、行业)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灵活推广;试点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保险作用
推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有助于深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建筑市场环境,是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重要制度保障。推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工程造价市场化和国际化,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