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一期调解员培训班在厦门成功举办
为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员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4月11日-13日,由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住建联调委)主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承办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一期调解员培训班”在厦门举办。来自试点地区的调解员和其他地区热心调解工作的行业专业人员等6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协会概况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曾少华,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宋长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办公室主任、多元解纷工作指导组负责人徐德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智勇出席了开班式。开班式由全国住建联调委副主任、副秘书长张兴旺主持。
曾少华副司长在开班讲话中介绍了协会概况开展“总对总”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进展。不到半年时间,住建领域“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已达84家、1857人,接受法院委派、委托和自收调解案件数已达1800余件,案涉争议金额超过25亿元。他指出,相比以往分散的、自发的“点对点”对接,“总对总”诉调对接,更加强调自上而下的整体推动,具有规范管理的优势、资源整合的优势和技术手段的优势,更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纠纷产生。他提出,做好“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关键还是要发挥好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在纠纷化解中的主体作用,为此要围绕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以提升调解队伍规范化、专业化为重点,狠抓规范管理,把好准入关、提升关和支撑关。二是要以切实解决问题和及时推广经验为重点,大力强化服务。要推动各级住建部门主动与人民法院建立多层次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公益性托底、市场化并行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6位来自人民法院、行业调解组织的老师,向学员作了精彩的专题讲座及经验分享。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办公室主任、多元解纷工作指导组负责人徐德芳为学员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总对总”工作的整体情况,为我们全方位展现了最高人民法院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初衷、进展和成效。
全国住建联调委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房协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介绍了房地产领域行业调解组织的发展实践,为调解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解读,从合同编通则的体系化适用出发,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讲解了合同纠纷的本质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对法律适用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李赛敏,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生动讲解了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最新的司法裁判理念。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丽,以“抓一个焦点、找两个方向、指三条明路、聚四个注意”为主题,为学员传授了其丰富、熟练的调解技巧。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技术负责人李晨竞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情况、功能架构、在线调解的流程以及调解员操作使用调解平台的方法。
培训期间,全国住建联调委组织了考试考核。结业式上,全国住建联调委副主任、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副会长李书剑做了总结,要求学员结合培训所学所感,做好行业纠纷调解的“调停者”“宣传者”和“实践者”,并与宋长明副院长、张兴旺副主任一起,为通过考试考核的调解员代表颁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调解员证书”。
此次培训得到了广大学员的积极参与和高度认可,进一步深化了学员对“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调解员队伍的凝聚力。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调解员培训指导等各项工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走深走实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