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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动保险落地,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2020/04/20

  为贯彻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保障工程造价职业责任保险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加强统筹调度,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有机结合,在线指导保险公司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投保理赔,全力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投保及理赔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职业责任保险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保障,也是今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保障措施,有利于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维护委托方的合法利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明确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将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列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住建部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广应用工程造价职业保险,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自2019年9月中价协会同保险公司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得到了各地方造价管理协会的积极支持,获得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经有近五十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投保。为进一步贯彻住建部造价行业改革精神,中价协将会同各省级协会对试点期间积极投保的企业进行理赔指导及加大推广宣传。

  为了减少新冠疫情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的宣传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投保等工作的影响,调解委员会积极指导保险公司落实专线人员,通过电话、在线等方式畅通政策咨询、投保理赔渠道,指导投保单位申请理赔。由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属国内首次设立的险种,投保人对申请理赔需要提交的资料等的理解尚不完全清晰,调解委员会会同承保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解答了理赔流程、理赔条件和理赔申请提交的资料清单。3月24日,调解委员会收到了保险公司转来的四川某造价咨询企业的书面理赔申请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理,对事故情况进行了初步分析,研究确定理赔专家人选,指导投保单位补充资料,解答投保单位补充资料与理赔对象、赔偿范围、赔偿额度之间的关联,保障会员单位和投保单位的合法权益。

  近期,调解委员会接到的政策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赔付范围、理赔期限两方面。关于赔付范围,职业保险的赔付范围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给咨询业务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关于理赔期限,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申请理赔的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二是保险事故涉及的成果文件是在保险期限内或追溯期内出具。根据试点通知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的试点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试点期投保有利于最大限度维护投保人的合法利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试点期内首次投保的,追溯期为2年;连续投保的,追溯期为3年,即保险事故涉及的成果文件在保险期限内出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事故涉及的成果文件在两年之内出具的,也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作为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全国性行业调解组织,调解委员会将扎实抓好复工复产后的防疫工作,严格把复工复产的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对于疫情期间提出的工程造价职业责任保险投保和理赔申请,调解委员会将会同保险公司一起,在抓实抓细防控举措,筑牢抵抗疫情的高墙的同时,继续通过线上方式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投保理赔工作,保障参保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赢得防控与发展的双胜利。为了方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线上投保和申请理赔,调解委员会已在官网开通了网上咨询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的网址为//www.athleticm.com/tjzx/zrbx.shtml,投保及理赔咨询电话为:010-6833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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