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理赔员的通知
2020/05/09
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理赔员的通知
中价协〔2020〕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理赔、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职业责任事故处理等中的专业优势,决定选聘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理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品行端正、认真勤勉、注重效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保证其为理赔、调解等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3. 具有大学以上(含大学)或同等学历。
4. 中价协会员,或具有造价行业从业经验的相关行业资深人士,如律师、仲裁员、调解员等。
(二)专业条件
1. 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业至少10年以上;
2. 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注册资格、职业资格或同等能力;
4.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精通所从事的行业规范、专业知识;
5. 熟悉保险理赔相关工作,具备纠纷调解相关知识。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申请:
1. 通过试点地区的省级造价管理协会或中价协专业工作委员会向调解工作委员会推荐。申请人填写《理赔员申请表》,将书面材料报送至试点地区的省级造价管理协会或中价协专业工作委员会,各试点地区的省级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专业工作委员会统一汇总并初步筛选后,将《理赔员申请表》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调解工作委员会指定邮箱。各试点地区的省级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专业工作委员会可以推荐不超过2名申请人。
2. 参保企业或保险业内专家向保险公司自荐。已投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职业责任保险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直接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填写《理赔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确认后,将《理赔员申请表》等书面材料寄送至保险公司,电子版发送至保险公司指定邮箱。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推荐1名申请人。
三、聘任程序
申请人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申请,经中价协和保险公司共同筛选后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初审通过人员应参加由中价协和保险公司共同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并在考核通过后颁发聘任证书。
四、申请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1. 调解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赞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建大厦C座
6层6002-1号
邮 箱:houzan@ccea.pro
电 话:010-68333301
2. 保险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毅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建大厦C座
6层6002-2号
邮 箱:baoxian@ccea.pro
电 话:010-68333318
附件: 理赔员申请表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