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资格互认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4/06/18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资格互认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价协〔2024〕37号
根据与香港测量师学会签订的《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互认协议》及第四批资格互认工作安排,香港测量师学会将于7月中旬对符合本次互认条件的内地造价工程师进行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17日~18日,会期两天,16日报到。
深圳鸿丰国际大酒店(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096号,电话: 0755-86606666)。
二、培训人员
符合第四批资格互认条件的内地造价工程师。
三、培训内容
讲座1:介绍香港测量师学会及香港工料测量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讲者:魏志衡测量师(Sr Tim Ngai)
讲座2:香港的BIM应用与数字化
讲者:蔡盛霖测量师(Sr Sunny Choi)
讲座3:替代性争议解决
讲者:何国钧测量师(Sr Thomas Ho)
讲座4:香港主要的合同和招投标模式及合同原则
讲者:鄧琪祥测量师(Sr KC Tang)
四、费用及其他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请参加培训人员按时签到,不得无故缺课,否则将取消互认资格。
五、会务工作
此次培训考试的会务工作委托北京希和顺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
会务组联系人:张红莲 电话:18500131234
中价协联系人:尉红梅 电话:010-68333159
请参加培训人员务必于7月5日前将回执表(详见附件)发至会务组邮箱(shunhe1208@126.com)。
附件: 参加第四批互认培训考试人员回执表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