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征集全过程工程咨询案例的通知(2020年)
2020/08/14
关于继续征集全过程工程咨询案例的通知
中价协〔2020〕42号
各有关单位:
(以下简称中价协)已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组织出版“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案例集出版后在全行业取得非常好的反响。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协会概况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优秀实践经验,提升行业业务水平,中价协拟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内容
造价咨询企业开展的以投资控制为主线,涵盖项目策划至运营维护等全寿命周期多个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或一个阶段内与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及项目管理等业务进行融合互动,提供不同类型咨询组合服务,以提升价值和效益为目的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二、总体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或行业的各类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初选的案例电子版报送至中价协。
(二)各类典型案例应具有广泛性,避免集中在某一专业或某一行业。
(三)中价协将组织专家从征集的案例中挑选优秀案例纳入“典型案例集”并出版。
(四)每家造价咨询企业提供的案例数量不限。
(五)之前上报但未入选的具有全过程特点的案例,经过修改完善后,可再次上报。
(六)为充实案例内容,此次案例集出版拟将部分内容数字化提供读者,案例提供者可随案例一并提交其涉及的具有借鉴意义的过程或成果文件,并录制案例讲解视频。
(七)为鼓励分享上报案例的企业和个人,中价协将在信用评价等活动中给予加分。企业和个人上报的案例,中价协除出版案例集外,还将以网站、期刊登载、会员交流等多种方式在行业内宣传推广。
三、案例要求
(一)体例要求。案例可参考“案例编写大纲”(附件1)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写,也可按照案例具体内容和特点适当增加相关内容。
(二)内容要求。案例应密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真实性。案例应来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先进性。案例应能反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项目规划、投资控制、合同策划和管理、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和措施优化等方面为项目带来增值的有益方法和经验。可包含具有亮点和特色的成果文件名称,取得良好效果的数据对比等。
借鉴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相关单位和案例作者的授权,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文字格式要求。按照案例正文写作要求(附件2),案例字数限1万至1.5万字(word统计字数),语言应该精炼。具有借鉴意义的过程或成果文件的文字数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内容完整简洁,不做具体字数限定。案例一定为Word格式,并在封面注明案例名称、案例提供单位、案例类别、案例作者信息、主要执笔人联系方式等,请各单位提交案例时认真审核提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价协行业自律部 席小刚 李宏伟
联系电话:010-68331850
电子邮箱:lhw@ceca.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7层
附件: 1.案例编制大纲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