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地造价工程师互认香港工料测量师后续工作的通知
2017/10/25
中价协〔2017〕058号
由(CECA)与香港测量师学会(HKIS)共同开展的第三批资格互认工作,已陆续完成资格审核和相关培训工作。现按照香港测量师学会要求,将内地造价工程师申请办理加入该会事宜通知如下(适用于已通过资格审核及相关培训人员):
一、填写《香港测量师学会入会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3. 会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缴付会籍申请费及年费。
申请人应按照香港测量师学会《会籍申请费及年费缴交需知及概要﹝互认会员适用﹞》要求(附件3),填写专业会员会籍申请表,连同缴款收据于11月31日前寄交香港测量师学会或其北京代表处。
北京代表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6层616室,联系电话:010-82191069.
附件: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