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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积极上报党建材料单位的表彰通知

2015/04/30

    根据中组部、协会概况机关党委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程造价行业党建工作,中价协于4月2日印发《关于上报党建工作情况的通知》(中价协[2015]16号)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上报党建工作相关材料。通知下发后各有关单位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行动起来,在本省、市、系统内展开调查统计工作,基于时间紧、任务重,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顺利完成上报工作。在此基础上,中价协及时完成工程造价行业党建资料汇编工作,并上报协会概况机关党委。
    经中价协党支部研究,决定对积极完成本地区、本行业党建情况统计工作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各有关单位以先进为榜样,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努力开创工程造价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表彰单位名单如下:
    1.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3.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4.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5.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6.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7.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8.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9.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10.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11.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2.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13.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4.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5.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6.中价协化工工程委员会
    17.中价协电力专委会
    18.中价协水电工作委员会
    19.中价协石油工作委员会
    20.中价协水利工作委员会


中价协党支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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