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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安徽淮信工程咨询事务所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告

2011/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10号

    经查,安徽淮信工程咨询事务所在2008年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中提供了虚假材料。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安徽淮信工程咨询事务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收回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为甲000934001440),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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