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安徽淮信工程咨询事务所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的公告
2011/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10号
经查,安徽淮信工程咨询事务所在2008年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中提供了虚假材料。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安徽淮信工程咨询事务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收回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号为甲000934001440),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