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2009/12/23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2009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整改、注销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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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附件二: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