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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7.22)

2009/07/22

建办受理函[2011]45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01月13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起始期
截止期
1
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甲1102110004372012-01-012014-12-31
2
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甲1101114704232012-01-012014-12-31
3
上海瑞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1108310012992011-06-042014-06-03
4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1108310012972011-06-04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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