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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程造价杯”摄影比赛活动

2009/06/08

 

为了做好中价协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工程造价杯”摄影比赛。本次比赛将为广大造价行业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摄影创作与展示的平台,让我们透过镜头去思考,去拍摄,去记录精彩的瞬间,表达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美好和谐的关系,使我们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更加精彩。欢迎工程造价行业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参赛细则

()参赛对象

各级工程造价协会会员、工程造价行业工作者、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

()作品类别

1.城市建设类,要求记录城市建设变迁的步伐,展示近年城市建设的成果以及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增强我们热爱国家,关注城市建设的责任感;

2.自然风光类,要求展示祖国壮丽河山,摄天地之精气,拍山水之魂魄,从不同的视角赋予自然风景以人类的思想感情;

3.人文纪实类,要求用镜头浓缩社会,聚焦社会热点话题,以人性的视角记录社会生活及文化的变迁。

()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创作时间不限。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谢绝组照,作品不得装裱。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用于影像鉴定、制作画册等;

3.各参赛作品注明作品标题,并简要说明图片故事或情景,要求200字以内;

4.参赛作品应标明对应参赛作品类别,以便于组委会对作品评奖;

5.每幅作品背面均须粘 “工程造价杯”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详见附表(网站下载:www.ceca.org.cn),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

()注意事项

1.参赛作者须用实名投稿,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本次活动不收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2.中价协对获奖、入选者的作品及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各种活动、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3.为公平起见,凡组委会成员及评审委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二、评选程序

()请参赛作者将参赛作品寄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按照本次活动要求,负责本地区、本行业参赛作品审核、初评,并在规定时间报送中价协。

()中价协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初评作品进行评审,并将评出的获奖作品报中价协。

()获奖作品名单拟在中价协成立20周年庆典大会上公布,并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杯及奖品。

三、奖项设置

()城市建设类

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优秀奖 20名。

()自然风光类

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优秀奖 20名。

()人文纪实类

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优秀奖 20名。

另外,以上三个类别设入围奖共100名。

四、截稿日期

2010330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按照本次活动要求将本地区、本行业初评通过的参赛作品报送中价协。

联系人:李文冰

  箱:jiangjb@ceca.org.cn

联系电话:010-58934316       真:010-6831613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表: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

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标题

 

作者姓名

 

作品类别(划√)

1.城市风貌    2.自然风光   3.人文纪实

工作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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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凡参赛作品,视同本人已明确并同意本次活动中的各项规定,同时对所投作品的版权、肖像权、著作权负责。本人允许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者的作品及投稿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各种活动、宣传等,并不另付稿酬)。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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