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之窗 >  正文

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结果的通知

2009/05/13

建标造函[2009]26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公布辽宁天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6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