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整改结果的通知
2007/07/18
建标造函[2007]5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65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管理,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换发工作,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整改后核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名单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七年七月十日
附件:
整改后核准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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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6033700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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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甲0605370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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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徽建华工程咨询事务所 |
甲06013400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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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疆鑫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甲06056500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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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疆方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603650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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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陕西融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甲060261000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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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0601310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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