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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1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2011/04/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协会将办理2011年度中价协会员的会费收缴工作。请各省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交纳2010年度会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价协 [2010]011号)的要求,对所管理的会员单位办理会籍登记并收缴会费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会员服务。

附件1:关于交纳2010年度会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附件2:代办入会手续的省市和部门名单.xls

附表1:2011年度中价协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情况汇总表(管理机构填报).doc

附表2:单位会员申请表.doc

附表3:个人会员申请表.doc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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