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催报通知
2011/04/0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0]950号)精神,凡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须于
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承担单位,请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填报情况,催促企业尽快填报,认真审核,并于
二O一O年
2011/04/0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0]950号)精神,凡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须于
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承担单位,请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填报情况,催促企业尽快填报,认真审核,并于
二O一O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