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12.31)
2010/12/31
建办受理函[2011]45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01月13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起始期 | 截止期 |
1 | 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甲110211000437 | 2012-01-01 | 2014-12-31 |
2 | 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甲110111470423 | 2012-01-01 | 2014-12-31 |
3 | 上海瑞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甲110831001299 | 2011-06-04 | 2014-06-03 |
4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甲110831001297 | 2011-06-04 | 2014-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