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开展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2010/06/02
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辽建价发[2010]6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和《关于开通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中价协〔2009〕017号)文件精神,将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辽宁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依据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第十八条规定,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学时。
2007年辽宁省造价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已完成了15学时的继续教育。今年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需完成15学时的课程学习、考试,满足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30学时的要求。
二、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由组织管理。
省造价管理总站负责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教材、课件编制等管理工作。
市造价管理部门负责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凡持有辽宁省
四、继续教育时间及内容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时间:从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包括: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500-2008);
2、《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建发〔2007〕87号)。
五、继续教育流程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需在网上报名。首先,登录(www.ceca.org.cn/)或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lncci.com/),点击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流程:
1、学员登录→2、填写资料→3、交纳学费→4、开通学习→5、在线听课→6、网络考试→7、打印证书
1、学员登录
造价员点击进入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后,输入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登录网络继续教育系统(身份证号18位或15位)。
2、填写资料
造价员登录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为了保证网络继续教育学费的确定和继续教育学时的记录,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交纳学费
造价员填写完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进入交纳学费流程,具体要求按交费方式操作。
4、开通学习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交费确认后,需重新进入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输入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登录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
5、在线听课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在线学习时,可随时查看学习时间,以便了解课程的学习情况及取得的学时数。
6、网络考试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应学满15学时的课程,考试不限次数,直至考试通过为止。
7、打印证书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满15学时的课程后,可以在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六、交费方式
今年辽宁省地区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需完成15学时课程。按“中价协”的规定,收费标准150元/人,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取,造价员可通过以下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邮局汇款单事由栏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写明辽宁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海淀支行
账号:110060998018010000136
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写明辽宁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注: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要等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尽快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10-82330766;客服电话:010-82326699。
七、网络技术支持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10-82326699。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