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2/12/11
中价协[2012]0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11]031号)文件精神,中价协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并按照先进单位评分标准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对管理机构申报的资料进行核实,评选出2010至2011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经我协会批准,决定对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等24家先进单位和毛薇等23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在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为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各自的力量。
附件1: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先进单位名单.doc
附件2: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先进个人名单.doc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中价协各行业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