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造价工程师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6/02/03
关于召开全国造价工程师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中价协〔2016〕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的文件精神,落实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的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及专业人员培养工作,切实促进工程造价行业人才提升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兹定于2016年3月4日在云南昆明召开全国造价工程师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解读《高等院校工程造价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
2.解读《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及相关政策;
3.介绍《中价协关于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6]6号);
4.介绍《关于开展2016年-2017年全国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6]4号);
5.布置2016-2017年度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内容及经验交流。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负责造价工程师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2人参加会议。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3月3日报到,3月4日开会;
地点:昆明佳路达酒店;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6号;
电话:0871-63516666.
四、费用及其他会务费:3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会务工作会务委托重庆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
会务组联系人:彭 婕 电 话: 023-88956952
传 真:023-88956990 手 机:13983045388
中价协联系人:郝治福 电 话:010-68331282
请参加会议人员务必在2月25日前将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
附件:
1.会议通知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