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
2018/04/24
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
中价协〔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以下简称中价协)会员服务和管理,根据《单位会员管理办法》、《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及《会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度交纳会费、申请入会及会员服务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各省级协会)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中价协最新发布的“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会员服务水平。
(二)各省级协会应高度重视会员服务、发展和会费收取等工作,建立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中价协的协作沟通,形成合力,提高入会率,中价协也将为各省级协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共同创建会员发展工作的新局面。
(三)各省级协会应继续加大个人会员的发展力度,全面按照《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内容和要求开展个人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个人会员免费参加网络教育和参加各项活动提供便利。
二、交纳会费的范围
(一)已入会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二)拟入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三、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已入会的会员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按照“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其所属的各省级协会或中价协交纳会费。
(二)新入会的会员需登陆中价协会员服务系统(网址:www.ceca.org.cn)在线提交入会申请,由各省级协会或中价协确认后,按“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
(三)会员交纳会费可选择登陆会员服务系统在线交费或银行汇款(账户信息附后),交费完成后请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完成交费回单和发票信息登记。
(四)各省级协会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会员会费及《会员汇总表》交至中价协,并将会员名单及交纳会费情况导入会员服务系统。
(五)《会员汇总表》及各省级协会名单,请登陆中价协网站(网址:www.ceca.org.cn)“会员天地”栏目中下载表格及查看联系方式。
(七)在办理汇款时,请注明交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交费年度。
四、会费标准
(一)普通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0元;
(二)资深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00元;
(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1万元;
(四)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大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3万元。
五、会员服务
(一)单位会员服务项目
1. 赠送《工程造价管理》期刊和有关专业资料,免费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优先、优惠参加中价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及国内外的交流等多项会员服务。
2. 免费使用中价协开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基础版及标准版(ERP)以及享受中价协“工程计价信息网”提供的材价信息、造价指标等信息服务。
(二)个人会员服务项目
1. 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每年30学时网络教育培训。
2. 免费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优先、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获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专业资料等。
(三)更多服务内容可登陆中价协网站“会员天地”栏目查询。
六、证书打印
会员可登陆中价协会员服务系统,自行打印已交费年度会员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宝瑞 李萍
联系电话:010-68331210
传 真:010-68331143
电子邮箱:hygl@cec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7层
邮政编码:100037
银行户名:
银行帐号:0200001409014435987
开户银行:工行百万庄支行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