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信息的函
2012/02/08
中价协函[2012]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定额)站、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便于工作上联系与沟通,我协会将继续汇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定额)站、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等管理机构有关领导名录,望各有关负责同志按附件要求,于 2012年2月29日前将电子材料报送我协会。附件可从协会网站直接下载填报。
网 址:www.ceca.org.cn;
联 系 人:李宏伟;
联系电话:010-57811486 传 真:010-57811485;
邮 箱:lhw@ceca.org.cn。
附件:1.各省级造价(定额)管理机构名录.xls
2.各地市级造价(定额)管理机构名录.xls
3.各省级造价协会名录.xls
4.各专业委员会名录.xls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