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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01/06

中价协[2012]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表彰在工程造价行业从事咨询、研究等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引领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程造价行业成果质量的提高,我协会决定开展第三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做好“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组织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的范围是:自2008年至2010年年底以前已经完成,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范围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标准或规范、理论研究成果及造价应用软件成果。

    二、所申报的成果文件要求书面和电子(U盘)文档同时报送,内容一致,并严格按“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表格式填写(详见附件3)。

    三、2012年2月底以前,申报“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申报。

    四、2012年4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申报并按照《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规定的要求初审、推荐及上报中价协。

    五、2012年6月底以前,中价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初审推荐的项目,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六、2012年7月将通过评审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获奖项目,在中价协网站上公示,无争议后,由中价协批准公布予以表彰。

    联系人:朱宝瑞      电子邮箱:zbr@ceca.org.cn; 
    联系电话:010-57811495(可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配楼0506室,;邮政编码:100831。
附件:1.《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2.《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推荐表》.docx
      3.《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表》.docx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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