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造价员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2015/04/02
中价协〔2015〕12号
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
在国家要求有关职业资格制度去行政化改革及规范管理的背景下,造价员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显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级和部门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造价员管理机构)能够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造价员的社会认可度较高。为更好地做好2015年造价员管理工作,及时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请各造价员管理机构在2015年4月20日前将本省或本部门2014年度造价员管理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计划及信息报表等相关资料等报送我协会备案。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送资料:
(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计划;
(二)本省或本部门印发的造价员证书及执业印章样式复印件(造价员证书应含有签发单位印章);
(三)造价员管理情况及信息报表(附件);
(四)2014年度造价员考试试卷(仅提供电子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有无其他机构在设置造价员、预算员等类似的职业资格)。
上述资料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一并寄至我协会,并将第(4)项电子版文档传至电子邮箱。
二、有关问题
目前,尚有个别省级和部门造价员数据信息不准确、信息反映不及时,其原因主要是造价员数据还停留在信息导入阶段。为便于全国数据信息统一管理,及时准确地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行业数据依据及公开信息查询的要求,请尚未完成与全国造价员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的省级和部门尽快落实对接工作,并于2015年8月前完成管理系统对接。今后我协会将对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或长期无造价员数据信息的予以通报,并将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核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宪珍、尉红梅
联系电话:68331210 68331219
传真 68331143
电子邮箱:yhm@ceca.org.cn
联系方式:(资格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7层
2015年3月25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